负责人:孙俊领
办公电话:3326203
工作职责:
1.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
2.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选拔、考核和管理。
3.教职工攻读学历(位)文件的制定、调整和具体措施的实施、管理。
4.各类人才待遇的落实。
5.高级专家延退、返聘管理。
6.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待遇兑现。
7.违约人员处理。
8.职称自主评审办法、评价标准的制定、调整。
9.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聘任。
10.职称初定、资格确认、水平认定及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1.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维护、各类人才档案、职称档案归档。
12.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证书审核、发放、管理。
13.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