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任务以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的课程安排表和成绩单为准),统计数据截止至2023年9月3日。教师本人按填表说明填写《任现职以来研究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2023年用)》(见附件),除签名和审核意见外,均需打印,请勿手填。填好后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培养单位将审核合格的《任现职以来研究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和人事处提供的《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收齐后集中交研究生院培养科(文渊楼117室),研究生院一般在1-2天内审核完毕。《任现职以来研究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留研究生院备案,人事处提供的《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经研究生院签字盖章后返回单位。
3.若某一门研究生课程在系统中只排了一位授课老师,但实际是分段上课的,那么课时数计算请以实际上课课时为准;另外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计入课程教学工作量必须是第一导师(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第一导师为准),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各位申报老师的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量。
4.为避免因填写的数据不准而导致反复修改,填表人务必要如实填写,培养单位审核人要认真审核。
5.联系人:李乐、张卫刚 联系电话:3326186
附件:任现职以来研究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2023年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