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遴选要求
1. 2018年9月已经提交过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且已被研究生院接收的,本次不用再次提交申请材料;
2. 各学院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规模及现有导师情况,统筹考虑导师队伍建设;
3. 获博士学位但未获省评副教授职称者参加导师遴选,应有不少于1年的高校教学经历;
4. 凡生师比(在校学术学位学历硕士生“2017、2018、2019级”与校内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学科(专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导师遴选补充条件进行学术型硕导推荐;
5. 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包括已与学校签定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高校推荐的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必须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已在研究生院备案)推荐。
三、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学院补充条件执行。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各学院不得向研究生院报送,否则全院材料全部退回。
四、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一)学院材料
《2019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严格按照示例行格式进行填写)。
(二)申请人材料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按申请类型选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按顺序附上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 延期项目一律视为非在研项目);
4.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6.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以上材料的原件由学院负责审验,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中的近3年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至今。
(三)材料提交时间
9月12日前,学院提交《2019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申请硕士生导师人员的材料。凡不按期提交材料者,一律不接收,敬请理解,可等来年再申请。
五、其他
1.项目及科研成果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教育厅科研成果奖励是指:河南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厅社政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六、联系人
陈松,3326811。
七、附件
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
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
附件6—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