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书记主持团委全面工作。
二、负责学校共青团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时向各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三、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团委扩大会和工作例会,负责全团重大决策;及时传达校党委的指示和上级团委的决定,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四、学习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青年团员工作的指示,组织团干部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掌握团员、青年学生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督促检查团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负责做好其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向校党委提出团委干部的使用建议。
六、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七、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分团委、团支部的工作或活动开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团干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认真听取团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意见建议。
八、负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竞赛、志愿服务活动和“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服务工作。
九、具体指导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传媒中心、未来学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领导和组织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十、负责对违犯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十一、负责团费收缴及团委活动经费的分配、管理工作。经常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同志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制定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并督促检查其履行情况;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四、认真完成校党委、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副书记在书记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书记外出时,经授权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