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与教学研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浏览次数:22

院内各位教师:

现将 2021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学院教师 2020  1  1 日至 2020  12  31 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 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能少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 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 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及成果 word 格式电子稿,《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纸质版2份及同内容电子版(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2)。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 1 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 1 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 1 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单位审核,且原件在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 word 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通过附件下载或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填写。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示。

(四)请于4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94398695@qq.com

联系电话:3329372

联 系 人:原亚纳  荣现磊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x

附件2:2021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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