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审计
1.审计处根据学校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成立审计组,对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2. 审计组通知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3.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审计进点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向审计组介绍情况,并提交情况介绍的书面材料
被审计单位将被审计期间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计资料、管理办法、内控制度、合同等资料送交审计组,并填写书面承诺书
审计组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实施审计
审计实施阶段完成后,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审计组参考被审计单位意见,修改审计报告,向审计处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处审定审计报告后,向学校主管校长和有关校领导汇报审计结果,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写成书面材料送交审计处
审计处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