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人工智能的法律伦理建构
发布时间: 2019-05-08 浏览次数: 442

报告人:于庆生副教授

间:2019512日下午15:00-17:00

点:政管学院楼517教室

讲座内容:

20世纪50年代美国计算机科学家约翰麦卡锡及其同事在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上提出,“让机器达到这样的行为,即与人类做同样的行为”,即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在发展和应用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人们试图对人工智能进行伦理约束以消除其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伦理学家试图为机器人建立了“道德适应器”,让犯错的机器人产生罪恶感,并通过听故事的方式习得符合道德的行为方式。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法律伦理难题,但无论如何,人类未来的法律法规、社会规范需要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跟着进步,从而让人类安全地享受技术爆炸带来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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