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鱼病的诊断
(1)采样 新鲜样本对鱼病的准确诊断十分重要,因此,应选择症状典型濒死的病鱼作为诊断检查样本;对于不能在现场确诊的疾病,应采取冷藏运输方法(4℃)将患病鱼新鲜样本运输至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对样本进行固定,以备后续研究。
(2)现场调查与病因分析
1)调查养殖的品种结构、苗种来源、规格大小、放养密度等。
2)调查或测定池塘面积、水深、水源、水质、透明度、水温、pH值、底质等物理或化学因子。
3)调查饲料的种类、来源、投饵方法、投饵量与摄食情况等。
4)调查养殖过程中的卫生与健康管理措施、防病措施、药物使用记录等。
5)调查发病历史、发病过程以及已采取的治疗措施、施用的药物、剂量、次数与治疗效果等。
(3)病原检测与疾病诊断
1)肉眼观察:肉眼观察患病鱼体表及器官(包括鳃)的颜色有无变化,有无充血、出血、贫血、肿胀、溃疡、粘液、腹水等炎症和附着物、真菌或寄生虫感染等。
2)显微镜检查:分别取患病鱼鳃、体表、鳍等外部器官的组织或粘液等,于洁净载玻片上制成水浸压片,于显微镜下检查有无寄生虫或真菌感染,确定寄生虫的种类,记录低倍镜下寄生虫数量多少,必要时拍照记录观察结果,以便核对病原图谱。
3)解剖检查:解剖新鲜病鱼,肉眼观察内脏器官组织的颜色和形状有无变化,如充血、出血、肿胀、溃疡、腹水和萎缩退化、肥大增生等病理变化。
4)病理切片检查:取一小块病鱼的组织或器官,经固定、脱水、包埋等程序处理后,将样品切片,再用相应的染色方法染色,然后进行光学或电子显微镜检查。
5)核酸检测(PCR法):通过设计特异引物扩增特定病原生物的特异性基因片段,可实现对病原生物的确认或对疾病的诊断。
6)免疫学检测:采用血清中和试验、免疫荧光、酶联免疫检测等技术检测特定病原体或抗体。
7)病原分离鉴定:实验室内采用细菌分离培养方法或细胞培养分离病毒方法分离致病病原,进行病原的鉴定和疾病诊断。
2.渔药的使用
(1)药物选择
1)有效性:根据鱼病诊断结果,选择对疾病适用的药物。重点在于对症用药。
2)安全性:选择药物时,不能使用对养殖水环境或食品质量安全或人类健康有潜在危害的药物。尤其不能使用禁用渔药。
3)方便性:方便性是指药物来源广泛与施用方便。
4)经济性:主要考虑养殖产品的价值以及尽可能降低治疗成本。
(2)给药途径
1)口服法:口服法用药是鱼类疾病防治中一种重要的给药方法。此法常用于鱼体内病原生物的杀灭与控制,免疫刺激和体内代谢环境改善等。
2)药浴法:药浴法有全池遍洒法和鱼体浸洗法两种。遍洒法是疾病防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一般用于池塘水体消毒。浸洗法用药量少,主要在运输苗种或苗种投放之前实施。
3)注射法:注射法用药量准确、吸收快、疗效高,治疗效果好,但操作麻烦,容易损伤鱼体,且只适用于珍稀养殖品种或繁殖亲本等。
4)涂抹法:具有用药少、安全、副作用小等优点,但适用范围小。
5)挂篓(袋)法:具有用药量少、成本低、简便和毒副作用小等优点,常用于预防疾病。
(3)给药剂量
1)通常的给药剂量应以商品渔药制剂产品说明书为准。
2)外用给药量的确定是根据水产动物对某种药物的安全浓度、药物对病原体的致死浓度而确定药物的使用量。为此,需要准确地测量池塘水的体积或确定浸浴水体的体积进行计算。
水体积(立方米m3)=面积(平方米m2)×平均水深(米m)
计算出用药量克数(g)=需用药物的浓度(克/立方米g/m3)×水体积(立方米m3)
3)内服药给药量的确定是根据用药标准量和池中摄食鱼总体重来计算。
用药标准量:指每kg(千克)体重所用药物的毫克数(毫克/千克mg/kg);
池中摄食鱼总体重(kg千克)=鱼体平均体重(kg千克)/尾×鱼的尾数;
根据鱼总体重的给药总量(mg毫克)=用药标准量×鱼总体重。
(4)给药时间
1)给药时间一般常选择在晴天上午9:00~11:00时或下午15:00~17:00时给药。
2)最适给药时间的确定应考虑以下方面:
a. 渔药理化性质:多数渔药在遍洒给药过程中都要消耗水体中的氧气,因而不宜在傍晚或夜间用药(某些有氧释放的渔药除外,如过氧化钙、双氧水等);外用杀虫剂不宜在清晨或阴雨天给药,因为此时用药不仅药效低,还会造成水生动物缺氧浮头,甚至泛池。
b. 天气情况:池塘泼洒渔药,宜在上午或下午施用,避开中午阳光直射时间,以免影响药效;阴雨天、闷热天气、鱼虾浮头时不得给药。
c. 环境因素:常用杀菌剂和杀虫剂的药效随水温的升高而增强,一些杀虫剂的毒副作用也会随水温的升高而增强,如硫酸铜在水温35℃时全池泼洒就很容易造成中毒,应避免高温用药;对于菊酯类杀虫剂,亦不宜在较高的温度下使用;有些渔药对光线较敏感,见光后易挥发、分解失效,如高锰酸钾、二氧化氯、碘制剂等,因而不宜在中午光照较强时使用。
(5)治疗疗程
1)疗程长短应视病情的轻重、渔药的作用及其在体内的代谢过程而定,对于病情重、持续时间长的疾病一定要有足够的疗程,一个疗程结束后,应视具体的病情决定是否追加疗程,过早停药不仅会导致疾病的治疗不彻底,而且还会使病原体产生抗药性。
2)内服渔药的疗程一般为4~6天;池塘泼洒药物时,如需连续泼洒2~3次,一般间隔1天施用一次。
(6)渔药使用注意事项
1)泼洒法
a.对不易溶解的药物应充分溶解后,均匀地全池泼洒,剩下药渣不宜入池,以免鱼类误食死亡。
b.室外池塘泼洒药物一般在晴天上午进行,因为用药后便于观察,碘制剂、高锰酸钾等对光敏感药物则在傍晚进行。
c.泼药时一般不投喂饲料,最好先投喂料饲后再用药。
d.泼洒药物应在上风处逐浙向下风处泼洒,以利均匀泼洒和保障操作人员安全。
e.池塘缺氧鱼浮头或浮头刚结束时不应泼洒药物(增氧制剂除外)。如池塘设有增氧机,泼洒渔药后最好适时开动增氧机。
f.池塘泼洒鱼药后一般不宜人为干扰,如拉网操作等。
2)浸浴法
a.捕捞患病水产养殖动物时应谨慎操作,尽可能避免患病动物受损伤;对浸浴时间应视水温、患病体忍受度及渔药使用说明书等灵活掌握。
b.由于浸浴时养殖动物的密度一般较大,当浸浴的时间较长时需充氧气。
c.尽量减少因浸浴所产生的应激反应。
3)注射法
应先配制好注射药物,注射用具也应预先消毒,注射药物时要准确、快速、勿使患病水产动物受伤。
4)口服法
a.用药前应停食1~2天,饲料量减20~30%,以便其最大限度地摄食药饵。
b.投喂药饵时,每次的投喂量应考虑同水体中可能摄食饵料的其他混养品种。
c.中草药制剂口服时,需事先对药物进行合理配伍并将药材进行煮沸,药汁拌饲料投喂即可;如事先将几种药材粉碎拌匀,临用前用沸水将其浸泡20~30分钟后连水带渣拌饲料投喂,效果更佳。
5)悬挂法
悬挂所用的袋(篓)应置于养殖对象经常出没场所,如食台、塘边上风处等。悬挂所用渔药的总量不应超过该渔药全池泼洒的剂量,抗生素等药物不得用袋(篓)悬挂用药。
6)其他注意事项
a.使用毒性较大的渔药时,应注意人、畜、水生生物的安全。
b.化学药品施用时一般应选用木质、塑料或陶瓷容器溶解药物。
c.如发现用药后有异常反应时,应及时报告有关技术员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注意排水和添加新水、增加充气量等。
d.混养池塘中使用渔药时不仅要注意患病对象的安全性,同时也要考虑选择的药物对未患病种类是否安全。
e.为了避免病原菌产生耐药性,还应根据药物的种类和特性,决定药物轮换使用;避免低剂量连续使用某种药物,易导致病原菌抗药性的产生。
f.注意不同养殖种类、年龄和生长阶段的水生动物对渔药敏感的差异性。
g.施药时杜绝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药物,注意国家或部门规定的药物休药期和残留限量。
h.药物的通常用量是指水温20℃时的用量,水温达到25℃以上时,应酌情减少用量,低于18℃时,应适当增加药量。
i.药物施用前后要做好病情分析、药物选择、施用方法、效果总结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