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廉政建设规定
为贯彻落实干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大干部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在行动上落实好我院干部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院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坚持“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贯彻学院工作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学院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委书记、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识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到位,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制。
(三)、党政干部领导职能
1、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并结合学院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工作计划、贯彻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每学期末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责任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
2、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自查自纠,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邀请学校领导参加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认真履行部门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4、抓好院风建设,弘扬正气,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及工作作风负责监督、检查、教育的义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督导限期整改,减少和避免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5、对学院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主动处理和解决。
6、认真纠正不正之风,如考试、人事录用、职称评聘、征订教材、物品采购、入党等,按职责范围,切实负起领导、监督、检查和监控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