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31 浏览次数: 93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豫人社博管〔2011〕6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各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各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
    为加强我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有效实现产学研结合,根据《关于组建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豫人社博管〔2010〕14号)精神,结合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工作开展情况,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博士后工作发展实际,组建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以开展项目合作和转化科研成果为重点,以培养创新人才为主线,以服务地方、增长才干、创造价值为目的,组织广大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投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实现“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有机结合,提高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为全省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服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选择实用性强的专业学科组建若干创新团队,团队人数不限,根据研发工作的扩展逐步扩大创新团队规模。创新团队实行主任负责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
    ——为全省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以下简称研发基地)的单位,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咨询、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等服务,针对全省企事业单位发展需求,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实现高层次人才、高科技项目和生产力的有机结合。
    ——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和人文氛围,鼓励创新团队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致力创新实践,取得创新成果。
    ——运作方式灵活,可以项目为依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项目合作;也可将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还可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工作站单位)联合开展博士后研究,逐步提高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创新团队的组成
    (一)具有研发能力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博士和出站博士后人员。
    (二)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特别是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支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的教授、研究员等。
    (三)国内外相关专业学科的博士、博士后及其他高层次科技人才。
    (四)创新团队成员应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强,潜心科研,开拓创新,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创新团队设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人事、科研部门推荐,经专家评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方可担任。创新团队主任必须具有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是全省各有关学科的领军人物或学科带头人,能够组织并带动团队成员努力完成科研任务。
    (六)加入创新团队,由个人申请,团队负责人推荐,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省博管办审核备案。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力量,使创新团队组成具有广泛性,其成员可在国内外各相关学科领域选拔,创新团队主任所在单位的成员不超过该团队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创新团队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组织创新团队成员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负责创新团队的项目分配、项目研发和验收、工作考核等项工作。
    (二)有权决定博士、博士后人员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创新团队。
    (三)负责与项目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
    (四)负责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等相关事宜。
    (五)创新团队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
    四、创新团队工作范围
    (一)为全省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咨询和技术指导,攻克技术难题,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二)可与研发基地单位、工作站单位联合开展科技研发工作,积极参加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创新实践中的作用。
    (三)将博士、博士后和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的最新科研成果向企业和“三农”经济实体转化,扶持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根据企业和“三农”所需,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活动,加速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新型技术人才。
    (五)为政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重大研究任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五、创新团队运作方式
    (一)依托项目,合作科研。创新团队立足于我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保、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优先发展的需要,根据研发基地、工作站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承担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研发项目。创新团队与合作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在计划的时限内完成科研任务。
    (二)方式灵活,创新服务。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项目研发,创新团队应提供相应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研发人员和最新科技成果,研发基地、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应提供研发条件、研发经费和后勤保障等服务,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各方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供需服务模式。
    创新团队开展的项目,经专家评议、验收合格后,可获得《河南省博士后研发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博士进入研发基地工作,可与同学科、同行业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联合做博士后研究,按博士后招收程序办理手续,并执行本省博士后工作政策。
    (三)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创新团队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团体,承担着项目研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产品销售等科技服务工作,既要有利于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也要有利于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还要有利于创新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在科技研发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实行有偿服务,以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合理确定合作双方权益和知识产权归属。
    河南省博士后工作协会在成果转化和委托研究中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根据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或其他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从成果转让费和委托研发费中提取5%用于管理服务和协会发展,其中2%作为省辖市和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管理服务费用。
    六、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征集供需信息。省博管办每年在全省征集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科研成果项目,以及研发基地、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需求的人才、项目信息,并将研发项目分配到各有关创新团队。
    (二)供需项目对接。创新团队将研发项目分解到各有关研发小组,并与研发基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供需项目对接,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三)统一组织管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办法,省博管办组织创新团队分赴各地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定期对创新团队工作进行考核,适时对优秀创新团队和研发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四)做好协调服务。创新团队成员所在单位应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沟通信息,协助解决研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给予查阅资料、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助。研发基地、工作站及其他合作单位应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建立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利用人才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服务意识,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实现河南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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